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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施工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http://www.jiaodong.net/house/  2004-07-17 08:37  新华网   【

  新华网长春7月15日电(记者赵宝堃、杜学静) 建设部15日发布的对河南、广东等八省(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显示,从检查结果看,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呈现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一些地区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还存在着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

    建设部组织了四个检查组近期对河南、湖北、福建、广东、云南、贵州、青海、内蒙古等八省区建筑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建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重点为开发区、高教园区以及城乡接合部的工程。主要内容是各地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了36个建筑工地和11个拆除工地,包括15个开发区工程,4个高教园区工程,11个城乡接合部的工程。检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都加强了城乡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平稳,趋于好转。但检查组同时发现,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建筑施工仍然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一些企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规范,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差。如呼和浩特市首府广场工程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没有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人员交底,现场抽查作业人员发现有多名工人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较差。抽查发现一些工地民工根本不知道一些相关条例的名称,不清楚条例的具体规定。一些地方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如广东省建筑施工的混凝土工、抹灰工、钢筋工等技术工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较低,仅占工人总数的18%,与现场施工要求差距很大。

    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尚需加强。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拆除工程还存在模糊认识,将拆除与拆迁混为一体,没有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另外,一些地区建筑安全监督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安全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率不高,影响了监管效果。

    为消除建筑施工事故隐患,建设部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形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要以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保护知识为重点,项目部要配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施工班组“学有资料、做有目标”。同时,统筹城乡建设,着眼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完)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技术工 安全保护 
[责任编辑:殷守龙]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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