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暨入围家庭名单公告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目前市中心区锦绣新城四期等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已具备供应条件,按规定面向社会供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经济适用住房共提供房源1221套,均面向社会供应。其中,锦绣新城四期项目提供房源1214套,山水龙城项目提供房源7套。
山水龙城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2270元/平方米,锦绣新城四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由物价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定。项目的详细情况请登陆烟台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YTFDC.GOV.CN)或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芝罘、莱山两区房管局咨询。
二、入围家庭名单
根据困难优先、满足急需的原则和依次轮候制度,在市中心区上一批次2070套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中,已提交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且未获得选购资格的无房家庭(已领取《购房证明》的视作获得选购资格),直接作为本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的入围家庭,按照既有的排序依次选购住房,本批次不再受理新的申请。入围名单在烟台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市住房保障中心和芝罘、莱山两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公示栏张榜公告,征询社会监督。
三、监督咨询电话
市住房保障中心:6615085
芝罘区房管局:6608735
莱山区房管局:6890159
特此公告
附:入围家庭名单
项目 简介
本批次经济适用住房共提供房源1221套,其中锦绣新城四期项目提供1214套,山水龙城项目7套。具体情况如下:
一、锦绣新城四期项目
锦绣新城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是2009年政府为民服务实事的重点工程之一,位于只楚办事处辖区,锦绣新城小区以南,北接楚绣路,西邻化工南路,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
该项目本批次供应经济适用房1214套,均为一梯六户高层住宅24层至32层,面积分别为B1户型:92㎡,115套;B2户型:69㎡,26套;A1户型:92㎡,353套;A2户型:(76㎡,24套;84㎡,341套,共365套);A3户型:(70㎡,4套;78㎡,13套;84㎡,338套,共355套)。2011年5月30日交付使用。
二、山水龙城项目
烟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山水龙城项目,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南部的卧龙经济开发区,北靠荆子山,东临三把水库,西侧是机场路,南靠通世新城,交通十分便利。
该项目本批次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共7套(面积为47.58㎡,2套;48.04㎡,1套;69.74㎡,2套;66.26㎡,1套;84.27㎡,1套)。均为小高层11层,分别为一梯三户和一梯四户。2010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
排序 原则
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工作排序原则按照申请人家庭状况各因素,按权重计算出每一项的分值,经过汇总各项分值后,按照得分多少依次确定购房人住房申购次序。排序因素包括申请人夫妇双方平均年龄、户口落户时间、申请人家庭人口、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和申请人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等五项,各项因素满分分值分别为15、15、20、20、30分,排序满分100分。具体计算方式为:
1、申请人夫妇双方平均年龄计分。申请人夫妇双方平均年龄60岁(含)以上为最大的数值,定为15分,申请人夫妇双方平均年龄的计分公式为:(申请人夫妇双方平均年龄/80)*15(精确到天);
2、户口落户时间计分:以夫妇一方落户的最长时间为准,确定户口落户时间60年(含)以上为最大数值,定为15分,户口落户时间的计分公式为:(户口落户时间/80)*15(精确到天);
3、申请人家庭人口计分。按申请人夫妇与同户口未婚子女人数之和计算,申请家庭人口的计分为:一人户5分,二人户10分,三人(含)以上20分;
4、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计分。以申请人家庭上年度收入之和计算,确定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为3840元的分值为20分,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14256元的分值为0分,申请家庭年收入的计分公式为(14256-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20/(14256-3840);
5、申请人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计分。确定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0的分值为30分,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5㎡的分值为0分,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计分公式为(15-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15。
同时,2008年申报登记的家庭加5分
申请人家庭的综合得分为上述五项因素的得分与加分之和,其综合排序名次即为按递减排列的综合得分顺序号。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