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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小区要收500元的垃圾清理费 合理吗?

2012-09-05 09:47:10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518499的网友留言:在八一花园买了一套房子,已交了全款,仍然不给钥匙,说要先交纳4000元的装修押金和500元的垃圾清理费(清理费500元不退给业主)关键是小区的绿化几乎为零,水电也没通,就让叫物业费这样合法吗?还有我已交清了全款还不给钥匙,这样合法吗?

  烟台物价局回复:前期物业服务费,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服务费最高为每平方米1元,可上浮20%。电梯运行费为每平方米0.3元。需要收取装修押金的合同约定相关标准及退还期限。需要物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清运合同约定收费标准,自行清运不缴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和不交钥匙请向住建局物业科反映。

责任编辑:尹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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