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烟国土告字[2012]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拟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单位:平方米、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约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规划建筑面积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烟J[2012]2002号
滨海大社区9号宗地
|
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内,北、西、东、南至规划路
|
94078.9
|
住宅、商服
|
1.13≤容积率≤1.23
|
≤115900
|
70年、40年
|
4830
|
4830
|
烟J[2012]2003号
滨海大社区13A宗地
|
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内,西至规划路,南至金斗山路,北至用地边界,东至规划路
|
48413.2
|
住宅
|
1.01≤容积率≤1.11
|
≤53500
|
70年
|
3360
|
3360
|
烟J[2012]2004号
滨海大社区14号宗地
|
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内,东侧、西侧、北侧均至规划路,南侧至金斗山路
|
44251.1
|
住宅
|
1.01≤容积率≤1.03
|
≤45400
|
70年
|
2500
|
250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宗地须现场申请并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人2012年11月1日起接受咨询,于2012年11月12日发放有关材料。2012年11月19日上午10时整开始拍卖,若出让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出让人在当地媒体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场所公示告知。
2、2012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16日,有意竞买人应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五楼登记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出让人审查,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将在2012年11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可参加宗地竞买。
3、本次出让地点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5楼交易大厅。
竞买人必须独立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16时。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电话:0535-6910215
网址:http://www.ytgt.gov.cn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