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烟国土告字[2013]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拟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单位:平方米、万元(人民币)
宗地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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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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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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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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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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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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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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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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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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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J[2013]1001号
西山路以东(安置房一期)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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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路以东,东、南、北至用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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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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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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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容积率<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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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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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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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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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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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J[2013]2001号
沟头店以东、解家河西A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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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马屯路,东至规划路及用地边界,西、北至用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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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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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兼容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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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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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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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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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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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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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J[2013]2002号
沟头店以东、解家河西B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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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马屯路,东至规划路及用地边界,西、北至用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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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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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兼容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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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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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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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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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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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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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J[2013]2003号
烟台五彩文化广场西部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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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五彩文化广场西侧,西至长宁路,东、南、北至用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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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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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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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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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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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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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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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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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宗地须现场申请并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人2013年2月13日起接受咨询,于2013年2月15日发放有关材料。2013年2月22日上午10时整开始拍卖,若出让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出让人在当地媒体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场所公示告知。
2、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2月21日,有意竞买人应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五楼登记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出让人审查,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将在2013年2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可参加宗地竞买。
3、本次出让地点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5楼交易大厅。
竞买人必须独立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16时。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电话:0535-6711176 6719039
网址:http://www.ytgt.gov.cn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日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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