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编号553636的网友留言:在山东省外有一套房产,在烟台新购置一套房。因为房产信息未联网,在烟台按照一套房缴纳契税,也通过了。如果以后房产信息联网了,这种情况能查出来吗,需要补交契税吗?
台地税局回复:根据国税发[2007]33号“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所以您不需要补缴契税。
胶东在线消息编号553636的网友留言:在山东省外有一套房产,在烟台新购置一套房。因为房产信息未联网,在烟台按照一套房缴纳契税,也通过了。如果以后房产信息联网了,这种情况能查出来吗,需要补交契税吗?
台地税局回复:根据国税发[2007]33号“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所以您不需要补缴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