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烟国土告字[2013]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拟以拍卖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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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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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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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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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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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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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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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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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J[2013]4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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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802省道,西至规划路,东、南至用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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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2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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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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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地上总建筑面积<2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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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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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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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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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J[2013]4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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轸八绕城高速路以南,规划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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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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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容积率<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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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0<地上总建筑面积<14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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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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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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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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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J[2013]4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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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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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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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容积率≤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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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0.2<地上总建筑面积≤23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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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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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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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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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G[2013]4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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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路南,同兴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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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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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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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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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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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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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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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G[2013]4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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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三高速南端瑞驰汽车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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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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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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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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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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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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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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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地块具体情况及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出让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工业用地50年。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人2013年5月6日起接受咨询,于2013年5月10日发放有关材料。若出让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出让人在当地媒体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场所公示告知。
2、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5月16日,有意竞买人应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五楼登记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出让人审查,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将在2013年5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可参加宗地竞买。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16时。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于2013年5月17日10时在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大厅举办。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0535-6988359 6988360
网址:http://www.ytgt.gov.cn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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