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烟国土告字〔2013〕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拟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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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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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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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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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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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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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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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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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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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J〔2013〕1015号
港城西大街以北、魁玉南路以西C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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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东至魁玉南路、西至规划路、南至港城西大街、北至规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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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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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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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且>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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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00且>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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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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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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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2650万元,或美元:4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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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宗地须现场申请并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人2013年8月18日起接受咨询,于2013年8月23日发放有关材料。挂牌出让于2013年9月2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上午10时,若出让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出让人在当地媒体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场所公示告知。
2、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10日,有意竞买人应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五楼登记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出让人审查,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将在2013年9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可参加宗地竞买。
3、申请人须独立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16时。
4、本次土地出让交易地点,在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大厅。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本次宗地出让文件。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电话:0535-6711176、6289493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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