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拟以拍卖方式出让1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注:1、出让宗地套型设计应符合《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和烟台市规划、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要求。
2、若出让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出让人在当地媒体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场所公示告知。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交易时间、地点1、出让人自2014年2月17日起接受咨询,于2014年2月17日发放有关材料。
2、出让宗地于2014年2月21日开始接受竞买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7日16时,法定假日休息,其他节假日不休。经出让人审查,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可参加宗地竞买。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于2014年2月28日上午10时在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汪维家张中华李旭明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电话:0535-4285086、6719039、4693336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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