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拟以拍卖方式出让(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单位:平方米、万元(人民币)
注:烟J[2014]4002、4013号宗地竞得人须无偿提供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1200平方米,烟J[2014]4009号宗地竞得人须无偿提供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1000平方米,每平方米不少于400元的装修标准;地块具体情况及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出让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商服用地为40年,办公、工业、仓储用地为50年。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人2014年6月13日起接受咨询,于2014年6月17日发放有关材料。若出让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出让人在当地媒体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场所公示告知。
2、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6月27日,有意竞买人应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五楼登记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出让人审查,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将在2014年6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可参加宗地竞买。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16时。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于2014年7月1日10时在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大厅举办。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0535-6988359
网址:http://www.ytgt.gov.cn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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