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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657197的网友近日留言咨询:我在高新区容大东海岸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44.45平米,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请问是否可以落户?如果可以落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烟台市公安局回复:来件已收悉。申请落户前提为商品房交付使用,本人实际居住。需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购房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详细请咨询高新区公安局户籍科,电话0535-6922720,感谢您的来件。
责任编辑:尹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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