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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小区私划车位收费 物业:公共区域是国家的

胶东在线 2016-04-12 08:20:54

凤凰小区物业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贴出通告,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停车位的划分,并进行收费。

  胶东在线4月12日讯(记者 焦冬)近日,家住烟台莱山区凤凰小区的几位住户反映:凤凰小区物业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贴出通告,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停车位的划分,并进行收费。

  业主:物业划分停车位,“事前并没有通知”

  记者看到,该小区不少楼栋前面的空地上,都已经被划上了白色的停车线,同时,凤凰小区内的告示牌上也都做出了明确的收费通告。

  通告表明,物业在小区划分停车位的举动,是提前经过业主同意的。但凤凰小区内的业主却表示:“事前我们没有得到过通知,贴了通告我们才知道的。”

  一位姓李的业主说:“从前不划停车位的时候,我们的车也都可以停好。现在如果没有租赁车位,就不知道停哪里好了,如果停在别人已经租赁的车位上,恐怕就要引来邻里纠纷了。”

  业主李先生表示,物业就是为了让停车位的事情慢慢成为大家默认的事实。李先生说:“很多居民都怕没有地方停车,所以他们就跟物业签了停车位的租赁合同。”

  在大家的默认中,物业违规划停车位的行为正在变得合法化。据了解,已经划分了停车位的楼前,大多数停车位确实已经租了出去。

  物业:“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国家的,我们可以处理”

  当记者拨通物业经理的电话询问停车位的相关事宜时,这位经理态度十分强硬,都以“自己看通告”来应付,并表示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物业有权对小区进行停车位的划分,并声称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国家的,他们可以处理。

  经查询,《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划定车位及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公共安全、车位租赁费等价格因素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在确保公共安全和业主权益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划定车位停放汽车。”

  而当再次询问物业征求了哪些业主同意,并要求提供联系方式时,该经理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房管:只能引导,“其他我们也无能为力”

  房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道,他们之前已经接到了该小区多名业主的投诉。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物业的做法确实属于违规行为,他们已经责令物业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

  由于凤凰小区属于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于六七年前,并且一直没有进行换届,业委会已经名不副实。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他们并没有执法的权利,对于该小区物业不整改的做法,房管局只能起到引导作用,其他的他们也无能为力。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由于凤凰小区的一部分居民与物业签了车位租赁合同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认可了物业的行为,他们现在能做的也只有引导该小区物业,将车位租赁程序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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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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