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烟台市中心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轮候配租规则》将于9月1号起施行,《规则》确定了以集中申请为主、零星配租为辅的配租机制。
我市从2014年开始推行“三房合一”的保障房政策,两年多来,市中心区共为1466户保障对象配租了保障房,政策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现行政策中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今后一段时期保障房配租的需要,为此,我市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保障性住房轮候配租规则。
新规则采取集中申请方式的,由住房保障中心在保障房达到配租条件后统一发布申请公告,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对申请家庭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轮候顺序,按序组织保障房集中配租。对通过清退、收回等方式筹集的零星房源,则采取零星配租方式,不再集中组织申请,由住房保障中心直接按照当期在保的保障对象综合评分顺序,依次通知选房配租,并向社会公开。
新规则还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房轮候配租的综合评分方式,并将首次取得保障资格的年度作为评分要素之一。完善后的综合评分方式,充分采纳了市民合理化建议,照顾到“老保障户”的利益,更加人性化。
责任编辑:李雨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