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8月26日讯(记者 王向荣)近日,朋友圈流传一条消息:9月1日起公积金提取流程“瘦身”,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这条新规针对的是国管公积金,烟台并没有国管公积金,提取流程不变。
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今后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将更方便、更容易。总的来说,今后职工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可以减少80%的材料量。
看到这条消息后很多市民十分高兴,但高兴之余却忽略了新政针对的是国管公积金。公积金分为国管和市管两种,市民请认准两者的区别。
国管公积金
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国管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另外还包括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管公积金: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即市管公积金。
地方省市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市管公积金。
如何辨别自己单位是国管还是市管呢?
简单来说,凡在《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个人登记号”一栏写的是以502、509数字开头的,即是国管单位;以身份证号开头的号码,则大多数视为市管单位。
责任编辑:尹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