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45967的网友留言反映: 你好,我是牟平区居民,我区采暖费是按建筑面积收取,并且收费的面积是以热力公司计算的为准,一般都比房产证的面积要大几平米,不知是否合理?另外,现在住宅有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之分,公摊面积相差很大,高层和多层都按一个标准是否合理?能否请领导考虑一下,搞个民意调研,均安使用面积收费,谢谢。
烟台市物价局对此回复: 一、计费面积有争议问题。
《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供、用热双方对计费面积有争议时,可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测量结果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测量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测量费根据误差比例由供、用热双方共同承担。
二、关于供暖计费方式问题。
1.按建筑面积计费符合技术规范。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供热术语标准》(CJJ55-93)中的“供热面积指在报告期末符合集中供热标准的供热单位(企业),向城市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供热的标准采暖建筑面积”的规定确定的。另外,住户暖气片的安装多少,也是依据其建筑面积的大小确定的。因此,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更具有合理性和法律效力。
2.按建筑面积计费具有可操作性。我市现行房产证有新版和旧版之分,由于部分房屋使用面积,与实际实有面积存在误差(旧版房产证的房屋使用面积在房改前,有的属于单位建房,为了照顾职工的利益其使用面积报的少,与实际面积有误差),多层与高层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差异。因此,如采用套内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费,需住建部门重新测量,提供准确的数据。有了准确统一的资料,物价部门可考虑制定相关标准。目前,只有按照建筑面积计费才有可操作性。其实,我国在供热计费方面大多数省市都采用按建筑面积计费的方式,我省就有10个市按建筑面积计费。另外,由于房屋受结构、隔热性、层高、朝向等因素的影响,相同面积的房屋耗热量有较大的差异。因此,不论是按哪种面积计费都只能是相对合理。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6244594。
责任编辑:尹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