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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林物业不按新规收取地下停车管理费

胶东在线 2017-06-20 08:34:58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87027的网友留言投诉:我是桦林颐和苑小区的业主,今年一月份物业要求我预交一年的地下车位管理费(50/车/月),不交就不让进车库,于是我预交了2017年一年的两个车位的管理费共1200元,我们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合同,只有一个预交车位管理费的收据。

    今年4月物价局出台物业管理新规,地下停车位每车每月管理费不超过36元,我去物业协商将多交的管理顺延到2018年,物业不给退也不给顺延,还请物价部门给予处理。我的理由是:物价局规定车位管理费最多预交半年,预交一年的管理费本来就是不合规定的,多交的还不给退,无法无天了吗?

  烟台市物价局对此回复:2017年5月1日前已签订停车收费相关合同的,在合同期内,停车收费标准仍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固定期限或者已到期的,停车收费标准应按新的规定执行。如再有疑问,请直接拨打电话624437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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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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