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86313的网友留言咨询:我家是招远的农村的,父母去世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爷爷和姥姥,姥爷还在,我该如何才能单独继承这座房子?爷爷,姥姥,姥爷都有继承权吗?如果他们去世了,我父亲和母亲的兄弟姐妹也都有继承权吗?
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如果是父母婚后房产,你爷爷、姥姥、姥爷都是有继承权的,如果要单独继承,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如果你爷爷、姥姥、姥爷没有放弃继承权利,那么在他们去世之后,他们的其他子女也是对他们继承的房屋份额享有继承权。建议家人协商后,咨询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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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