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消息日前问题编号为798374的网友留言提问:租房能提取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无房户承租本市商品住房提取应提供材料: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在我们官网下载打印)②职工和配偶无房证明原件:户籍为本市的,由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户籍为外市的,由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③职工及配偶户口簿。职工及配偶非同一户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得超过年度提取限额——已婚职工夫妻双方12000元,单身职工6000元。已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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