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98251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高新区买的房子,三月份抵押办完了,现在在等公积金放款,请问一下我现在这种情况想把房子加上我对象的名字,可以办理吗?需要去哪个部门什么流程?还是得等不动产证下来才能加名字?
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如果您现在还未领结婚证则不能加您对象的名,领了结婚证可以办理。到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权证办理进度,如果还未到登簿阶段可撤回办证申请,重新提交加名申请。如果已经登簿须等发证后再办理加名手续。夫妻间加名只收工本费,建议您等不动产权发下来后再找合适的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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