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05385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请问下,我户口在栖霞,老公户口在湖北老家,登记在栖霞。现在开发区买房且房产证写的两个人名字(还没办房产证),宝宝出生户口可以单独落在开发区吗?如果不能,怎样才能落在开发区?或者如果落在栖霞老家村里面,是不是影响以后上学,麻烦详细解答,谢谢!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未成年不能单独立户,所以至少父母其中一人迁至开发区新生儿方可在开发区办理出生登记。因为情况不同所需材料不同,大致需要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迁移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不迁移户口的一方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流动人口信息,办理户口时出具《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
注:若无房产证需要准备: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全款的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其他问题请拨打0535-6380923咨询。关于孩子上学的有关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您可以到教育局进行咨询,请您理解。
责任编辑:高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