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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躲过二手房交易中的那些坑

北京青年报 2017-10-12 09:50:58

  北京二手住宅网签四倍于新房成交三类风险使得二手房交易纠纷远超新房

  随着一线城市二手房市场深入调整,买卖双方进入深度较量,目前二手房成交量已经跌至冰点。调整最有力的北京,8月份的日均成交量不足400套,月成交量预计不足9000套,相比3月份的2.5万套缩水大半。成交量缩水的同时,价格也出现了明显松动,多个热点区域的整体成交价已经逐渐逼近去年12月份的水平。

  量价的共同缩水导致二手房的纠纷也开始逐渐增多,买家都希望能以最低的价格买到最满意的房子,而卖家却希望价格越高越好。单方毁约、合同约定不明、故意涨价等屡见不鲜。如何应对二手房交易中的各种“坑”,《广厦时代》特此采访了链家集团相关负责人,从专业的角度教您如何安全顺利地进行二手房交易。

  数据

  二手房成交超越新房

  三类风险导致纠纷也超新房

  如今的二手房早已超越新房成为了楼市成交的主力,每年二手房的成交量都超过10万套,而新房剔除保障性住房的成交量不足5万套。仅以上周的成交数据对比,据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统计,2017年第33周(8月14日-8月20日),北京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共网签377套。同期,北京全市二手住宅共网签1793套,四倍于新房成交。

  成交量占据主体地位后,二手房的纠纷也开始逐渐显露。关于房屋产权的纠纷,过户的纠纷,购房款支付时间的纠纷,房屋拖欠费用的纠纷等等,都成为购房人需要注意到的问题。

  对此链家集团品质线副总裁葛静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总结道:当前的二手房交易其实是一个比较复杂、风险也比较高的交易。购房人和业主双方主要面临的风险概括起来有三种。第一个是资金的安全,简单说就是资金交付出去,因为种种原因,如果不能履约,资金还能不能追回来?这是一大类。第二大类的风险其实是产权的问题,就是购买一个房子并愿意去履约,但是产权会发生意外,导致不能交易,或者是资不抵债等等的问题。然后第三类的风险其实是业主面临的主要的风险,是客户端的一些资质。因为绝大部分的二手房交易流程都是先签了合同之后才可以去办理贷款、过户。如果购房人的贷款资质不太好,办不下贷款的话,可能会影响到客户购房资金交付的时间以及他履约,这是对业主方的主要风险。

  这三类风险导致近期二手房的纠纷明显增加,尤其是去年以来,大量二手房集中成交,导致了许多问题也集中出现。

  说法

  去年市场“过火”

  草率签约导致问题多多

  二手房买卖诉讼增多,其中一个原因与去年楼市价格不稳定有关。近日,记者前往二手房市场走访。

  “去年我也看过房子,但价格浮动太大,业主分分钟要涨价,感觉买房子跟买大白菜一样‘草率’,最终放弃了。”走访过程中,记者遇到了刚刚签约的马女士,她在北三环附近购买了一套小户型二手房,总价475万。马女士透露,今年初,类似的房源需要520万左右,并且还不能商量。当时她遇到的中介状态都十分“亢奋”,半夜快11点了还给她打电话,给她说一个房源信息,让她赶紧过去“抢房”。

  “房子都没看过,光跟我说个价格,就让带着首付去看房,你说这房子敢买吗?”马女士表示,最终她买的这套房子,除了房款降了几十万以外,中介费相比那时铁板一块的总房款2.5%也有了明显松动,最终的中介费大概在总房款两个点左右。

  从事房产中介3年的小陈也有类似的感觉。去年此时,他曾见过一种场景,中介帮着客户跟业主谈价格,说一句,业主就要求涨价10万。“越讲价,越涨价,没办法,当时市场太热了。”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那种状态下,买房者“买到就是赚到”的心态、卖房者看中利益缺乏契约精神、中介被市场“搞晕”缺乏警惕性等因素,导致签合同时几方都过于草率,一旦出现问题,发生分歧后没有合同提前预估风险,只能走上诉讼之路。

  案例

  二手房中的纠纷各式各样,除了买卖双方提高警惕,自身主动规避以外,中介保护交易安全顺利的职责也同样重要。下面的几个典型案例,将为您分析遇到交易纠纷时,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案例一中介在交易前没有筛查出房屋问题

  二手房交易中,房屋筛查是重要的一环,这也是二手房交易中,为何需要中介的重要原因。一旦房屋本身出现问题,无法完成过户,中介都应付一定责任。

  葛静向北青报记者介绍到,今年链家就处理了一起典型的纠纷。在交易前,链家经纪人筛查后得知房屋的归属都正常,可以交易。找到的购房人也很快和业主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购房款也及时交付了,但就在过户之前,这套房屋被查封了,无法办理过户,购房人前期交的购房款也要不回来。眼看面临房财两空的局面,链家最后通过与购房人的协商,先行垫付购房款还给购房人,以方便他重新找房、买房。同时保留追诉权利,等待房子可以过户时再重新交易。

  葛静表示,类似的垫付购房款的情况,链家遇到了多起。还有一次也发生了类似的变故。经纪人前期进行房屋筛查时,一切都没有问题,房屋可以正常交易。但就在购房人与业主签订了合同,交纳了首付款之后,突发了变故。在过户前,业主家里因为家庭矛盾在房屋里发生了凶杀案件,原本的购房人此时也对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产生了疑惑。链家在了解情况之后立即就对这个房屋做了垫付,让购房人可以去买其他的房子。

  葛静表示,原则上,链家的房屋筛查服务只针对合同签订前房屋状态的筛查,签署合同之后发生的突发事件理论上并不在赔付的范围内,因为这是在签约之后发生的。但最终是考虑到购房人肯定没有办法住在这个房子里,所以我们立即通过垫付解决了这个问题。

  案例二卖房业主大笔欠费后消失

  二手房交易中,拖欠物业费、水电燃气等费用的纠纷最为常见。由于北京二手房市场经常会处于卖方市场,售房人比较强势,买房人经常会因为担心房子涨价等因素,着急签署合同办理过户,导致很多细节问题并未处理清楚。为交易留下隐患。

  市民李先生就在去年底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却迟迟不敢装修,一直空置。原因是原来的房东,欠下了一大笔物管费和水电气费。

  据李先生介绍,去年12月,他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了位于朝阳区某高档小区的一套二手房。过户后,中介带着李先生一同到小区物管交接房屋。物管一查,此前物管费欠了近3万元,另外,还有近千元的水电气费没缴清。按照合同约定房屋交付前,卖方应当缴清物管以及水电气费用,可在交房那天,原房主却使了一招缓兵之计,说身上没带钱,承诺会在月底来补缴欠费。可最后,对方却玩起了失踪,打电话也不接。

  由于和物业一直没有协商清楚这部分物业欠款由谁来付,导致李先生迟迟不敢找工人装修,就搁置了下来。万般无柰的李先生最终打算起诉原房主,来解决纠纷,但即便最终胜诉,对李先生来说,仍旧损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对此,中介公司也开始推出一些附加服务,来解决这类的纠纷。葛静告诉北青报记者。按照链家的做法,在合同里一般都会要求业主留一定的物业保证金,但这种物业保证金一般留个一万块钱,最多两万块钱到头了。大多数的欠费情况都能应付,但也确实遇到了一些极恶劣的业主,拖欠了3到4万元的物业费,最后房款全部交付完了,过户也完成了,原业主宁愿不要之前的保证金,也不交这些欠款。这种情况下,链家推出的安心服务,会帮购房人把剩余的钱先垫付上。

  葛静表示,这类似于汽车保险的先行赔付原则,链家帮助购房人垫付欠款,购房人把追诉权转给链家,或者是直接要协助链家去追讨。这就有效避免了购房时可能发生的欠款纠纷,对购房人的利益也起到了保障。

  案例三合同约定不明法院多会保护交易

  王先生想换学区房,就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屋挂在中介处出售。之后,中介带着周先生夫妇来看房,看后周先生很满意,当即与王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房屋价款、定金及部分房款支付时间、房屋交付及过户时间等事项。合同签订后,周先生如约交付了定金及部分购房款。

  眼看着到了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过户的日期,周先生的购房尾款还没有付清,王先生就急着催周先生支付。周先生先是商量能不能晚一个月支付,后又提出先把名下未到期的存款、基金、股票等凭证放在王先生处,先办过户,等上述款项到期后再取出给王先生,均被王先生拒绝。此后,双方对于尾款的支付产生巨大分歧,王先生也未在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双方矛盾越来越严重,王先生不想把房屋卖给周先生了,而周先生则经常跑到王先生单位大吵大闹,经过派出所调解等多种途径均无法解决,最终闹上法庭。

  据了解,在庭审中,王先生表示,周先生未在房屋过户前付清尾款,已经违约,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解除;周先生则表明,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尾款支付时间,但是约定了房屋交付及过户的时间,王先生的行为明显违约,而且根据交易习惯,应在过户当天支付尾款,自己不先付清尾款情有可原,现在自己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王先生配合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最终,法庭判定按照保护交易的原则确认合同应继续履行。由于自己疏忽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尾款支付时间,王先生无奈必须把房屋卖给周先生。

  专家介绍到,王先生未在合同中约定购房尾款的支付时间,周先生经王先生催要未支付尾款确有不当,但不构成根本违约;而合同明确约定了王先生需交付房屋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王先生未按约定办理,则明显构成违约。审判实务中,对于能够实现合同目的,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法院多会按照保护交易的原则确定合同继续履行。

  因此,无论是购房还是卖房,都应该在合同中尽量全面地规定付款、收房等具体的时间和期限,如果发生纠纷,也能充分保障自身权益。

  链接

  二手房合同

  怎么签才能万无一失?

  买房对于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尤其是北京一套二手房的价格动辄都是百万起步,这时候最怕的就是吃亏,可偏偏买房合同中的猫腻很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甚至惹上官司。《广厦时代》特此综合了一些中介专家及法务人士的意见,整理了买卖二手房签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要正规

  首先,合同需要是正规合同,几家比较大的中介提供的合同也都是房管局提供的制式合同。如果不是通过中介,自行交易的二手房,也可以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下载二手房买卖的合同范本,具体签约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做改动。需要提醒的是,买卖合同大多由卖方提供,买方这时候就要注意,卖方是否做了改动,可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

  二、必须所有产权人到场签字

  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房本登记上是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所有,如果有共有人不同意的买卖合同则是无效的。专家建议,签合同之前做一次产权调查,房子到底有几个产权人,签约时要所有产权人全部到场签字,并核实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有产权所有人不能来签约,则需要求此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

  另外,如果房屋所有权是在夫妻一方个人名下的,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夫妻一方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共有房屋,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房人为善意购买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房人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办理了房屋权转移登记,其他共有人要求追回该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

  三、确保基本信息真实有效

  需要在签字之前确定房产证、身份证、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基本信息以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包括地址、门牌号、面积、户型等等,一定要严格填写。其是面积,一定要对照清楚,赠送的面积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

  四、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

  具体到签署合同时,需要对付款方式,包括首付款、尾款、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税费谁来承担等做出详细的规定,简单说就是一切和钱有关的环节,都应该写入合同。

  另外,二手房还要注意确定交房的时间和条件,比如一定期限内原房主搬出,清空房屋等。

  还有就是物业费、水费、燃气费、电费等生活费用要提前写入合同,如果有拖欠要写清楚何时交清,如果发生纠纷算谁的责任等。

  最后对于购买学区二手房的购房人最应该注意,就是明确规定好过户时间和原房主户口迁出的时间。

  五、明确违约责任

  俗话说,丑话说在前头,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必须明确违约责任。每项主要义务都要有一一对应的违约责任,最好直接定下具体数额的违约金。另外,违约方要承担守约方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等花费。

  六、注意合同中有无霸王条款

  合同是房产交易最重要的文件,一定要逐字逐句搞清楚,一些地方可能隐藏有霸王条款。比如违约责任不对等,延期交房可以免责等。

  七、保留所有证据

  买套二手房过程漫长又复杂,即便白纸黑字地签了合同,但只要没有过户,房东都有可能毁约。建议一开始就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也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李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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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羽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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