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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继承的房屋如何过户 要哪些手续

胶东在线 2017-10-13 09:14:5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08950的网友留言咨询:我现在在烟台工作,户口在芝罘区,1994年我家分家时将一栋老房分给我了。老房有房产证,但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父母都已去世。请问:1、这处房产需不需要过户到我名下?2、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回复:您好,从法律上讲,该房仍属您父母所有,是您父母的遗产,您应当办理遗产继承。请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办理时需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您父母去世的证明、法定继承关系证明等材料,其他继承人当场发布放弃继承的声明,然后给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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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羽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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