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 敏胜)每年一度的供暖季马上就要到了,供暖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服务收费政策,部分居民还不太清楚。烟台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窦以河在民声访谈中进行了介绍。
窦以河说,烟价[2007]51号文件规定,供暖延伸服务收费共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报停、用暖散热器(暖气片)的拆和装收费标准。每组25元。实行分户控制,不需要拆和装的不收费。
二是拆和装散热器(暖气片)需要放水的收费标准。11月1日至15日期间,放水费为一次15元,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为一次30元。
三是管网平衡调试收费标准。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办理停、用暖需要放水并进行管网平衡调试的,按照每次50元收费管网平衡调试费。不需要放水的不收费。
四是停热补偿标准。在正式供暖开始后,报停用户因拆和装散热器(暖气片)影响到单元其他用户供热的,其补偿由申请人承担,补偿标准11月16日至11月30日,次年3月17日至3月31日期间,按照供热期日平均热费的80%计算;1月9日至2月7日期间,按照供热期日平均热费的120%计算;其他供热期间,按照供热期日平均热费计算。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由单元内其他住户签字认可,免于向供热企业提出拆和装散热器(暖气片)期间停热补偿要求书面证明的,可不承担停热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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