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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中建悦海和园新房交付在即 66户面积缩水

胶东在线 2017-11-24 09:28:51
中建悦海和园交房前业主发现面积缩水
东户的购房合同
西户的购房合同
补充协议中关于面积差的约定条款

  胶东在线11月23日讯(记者 焦方)在开发区中建悦海和园的售楼处前,开发商打出的“欢迎回家”的牌子前,30多位业主拉起“交房面积缩水”的横幅,这一幕发生在11月19日。

  据业主刘先生(化名)说,“在购房合同中,20号楼东户的面积是116.47平米,实测少了2.45平米,西户是104.97平米,实测少了2.3平米。东户、西户共有66户面积缩水。”

  业主:三次沟通均未果

  11月8日,开发商通知去拿入伙通知书。在拿了入伙通知书后,他发现上面实测面积一条划掉了,只写了要交多少物业费和公共维修基金。当天他就去找了物业,物业让他去找售楼处,售楼处又推给了开发商。

  在11月12日,他和其他业主一起去找了开发商,开发商的袁方经理和原桂玺主管在会议室和他们进行了沟通,答复说开会以后给答复。11月14日,袁方和业主们联系,告诉他们房屋是按套销售的,面积没有问题,是房管局测量的问题。

  问题推到了房管局,刘先生等业主打电话询问了开发区房管局测绘科,他说工作人员答复了,在测量的时候,东西户的面积确实少了。11月19日,原桂玺和业主们沟通,承认面积确实少了,但是房子是按套销售的,不能退钱。

  本来原桂玺说20号给答复,可是并没有给答复,于是刘先生联系了记者,诉说了事情的原委。

  开发商:房屋按套销售的

  开发商对此事究竟持何态度,记者联系了开发商的袁方经理,他说房屋在销售时是按套销售的,合同也是按套签的。房屋面积房管局有预测,也有实测,是出现了面积差。

  袁方强调,房屋是按套销售的,按套签的合同,建议业主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开发商没有补偿。还说开发商咨询了律师,但更多的内容没有透露。

  调查:面积确实有误差

  记者向开发区房管局测绘科核实,工作人员说,中建悦海和园20号楼的实测面积确实有误差,东西户的面积少了2平米左右,中间户的面积则多了。

  工作人员还说,开发商预售之前的预测绘,也是由房管局测绘科做的,在预测绘时已经注明,预测绘的面积只是提供给开发商一个参考数据。

  律师:面积差约定条款不明

  在刘先生向记者出示的购房合同上,房屋确实是按套销售的,上面也标明了房屋面积。

  到底缩水的面积该不该补偿,刘先生说业主曾咨询过律师,得到的答复是虽然是按套销售,但合同中标明了房屋面积,在实际面积少的情况下,开发商是应该补偿的。

  记者也咨询了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的田斌律师,他在看了购房合同中关于面积差的约定条款之后说,这份合同正文中,把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去掉了,在补充协议中,另外有相关约定,但对于按套销售出现面积差的情况并不适用,属于合同约定不明或是没有约定。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规定,按套销售的商品房,合同中开发商应附上房子的设计图和设计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如果合同中并没有进行这些约定,这种情况下适用法律规则,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按照面积差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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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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