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27日讯(记者 嘉伟 通讯员 王肆 王连萍)记者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烟台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受理申请结束后,经审核共有400户申请家庭具备首批申购资格,其中有47户家庭已经选租了保障性住房,为此住房保障部门最终确定353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含10户退役士兵家庭)为共有产权住房入围家庭。12月28日,入围家庭名单正式在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ytzjj.gov.cn),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及两区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进行公告。
在入围名单内的申请家庭,可于2018年1月3日—4日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楼服务窗口领取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证明》和《选房配档表》。其中:1月3日上午9:00—11:30,第1—100名领证;1月3日下午13:30—16:00,第101—200名领证;1月4日上午9:00—11:30,第201—300名领证;1月4日下午13:30—16:00,第301名之后的家庭领证。如确有特殊情况当天不能领证的,请于1月5日上午补领,逾期将不再办理。领取《购房证明》时,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直系亲属持双方身份证代领。
据介绍,《购房证明》是共有产权住房现场选房销售的顺序凭证。此次共有产权住房的售房时间安排在2018年1月6日,地点在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办公楼(莱山区双河东路1919号),具体选房号段和时间都会在《选房配档表》上进行详细说明,也请入围家庭届时留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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