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月15日讯(记者 焦方)“花一百万买的房子,却无法开车进小区,物业这么做太不合理了。”莱山区天籁花园二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业主说道。
该小区物业于前几日在二期的电梯内张贴了温馨提示,告知业主,从2018年1月15日起,没有车位和未办理蓝牙卡的车辆将无法进入小区。在物业贴出通知以后,业主们找物业协商过停车问题,当时物业说向开发商反映一下,可是到现在也没有给答复。到了规定的日子,直接就不让进小区了。
当天上午,小区有十几位业主的车辆因无法进入小区,只能停在了大门口。
“地上不让停车了,地下车库只卖不租,一个车位9万多元,实在太贵了。”业主徐先生(化名)说,现在地下车库只有很少一部分车位卖出去了,很多车位都没人买,他希望物业能出租车位,这位大家的负担也能轻一些。
一位物业的男性工作人员在小区门口同业主们进行交涉,他说以前小区内乱停车,影响了通行,开发商规定车位只卖不租,他也没办法,如果他把车辆放进去了,那开发商就要换人干了。
业主们一直想和开发商当面沟通,可是直到中午开发商也无人出面,大家商量等过两天还要继续协商。
业主徐先生说,天籁花园一期的车位可以向业主出租,不知道为什么二期车位却只卖不租。现在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车,车辆无法停进小区,停在小区外面道路上,要走两里路才能回家,而且还有可能被贴罚单。
还有业主反映,天籁花园二期还未完全建成,目前仍有楼座在施工,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突然只卖不租车位,让业主无法理解。
有业主通过本网网上民声栏目留言反映了这一情况。莱山区住房建设局给予答复,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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