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关于国家四部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问题
请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四部门在2017年12月13日发出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请问贵部门是否收到通知,若未收到,一月余时间未收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若已收到,请问贵部门大概什么时间会研究出台相应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联合转发的国家四部委相关文件已于上周收到,中心已牵头制定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其它三部门的意见中。
网友:关于第三套房认定
5年前我全款买过房子提过公积金现在已经卖掉,现在有一套商业贷款的房子已经还清准备卖掉换个大一点的,(买房前我名下没有房产)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打电话咨询过不可以,那样是不是我的公积金在退休以前就不能用了?可以用干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此次购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执行二套房贷政策,首付最低40%,利率上浮10%。
网友:公积金贷款无法办理
公积金贷款时,工作人员查出我的信用卡有9条延期还款记录,说按照规定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我认为这个制度不合理。首先我所有欠款、滞纳金都已缴清;第二,延期还款数额较小(二三十元),而且数年前在线支付功能并不完善,由于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只能延期还款。第三,公积金是否可以贷款应分情况而定,对于属于无意或者特殊情况逾期还款的应该适当放宽政策,不能一棒子全打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目前对信用的审查认定就是以人民银行信用报告和公积金贷款系统为准,累计逾期达到六次或者连续逾期达到三次初步认定为信用不良,如果确因客观的与借款人自身无关的原因造成逾期也会给予考虑的,但需经过认定。
责任编辑:高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