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28606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经济适用房进小区需要交停车费么?
烟台市物价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烟价[2015]79号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用(有)车库内的车位,其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按月计收,收费方式由车位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在确保消防、行车等公共安全和业主权益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划定车位。车位使用人在划定的车位上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因此,住宅小区都应交纳停车服务费或车位场地使用费,只是收费标准根据小区的性质不同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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