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17日讯(通讯员 烟佳) 日前,根据《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测算研究,市物价局就锦绣新城三期、锦绣新城四期等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配售价格进行批复。
根据批复,锦绣新城三期项目共有产权住房2套、锦绣新城四期项目共有产权住房7套、锦绣花园项目共有产权住房16套,配售价格为建筑面积6477元/平方米;锦绣好家项目共有产权住房17套,配售价格为建筑面积6486元/平方米。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自行确定,各楼层具体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
另外,售楼处应按规定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批复自2018年4月8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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