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37204的网友留言咨询:警官您好!烟台市住建局明确答复名仕豪庭(阳光国际公寓)3-8层房屋性质为办公,请问名仕豪庭(阳光国际公寓)3-8层办公用房是否可以落户?落户有无限制性条件?如有,开发商和个人需满足哪些条件?办公用房落户依据什么政策文件?该政策文件有没有时限性?感谢您的答复。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名仕豪庭1-2层为商业网点房,3-8层为办公室公寓。业主本人已取得房产证并且确实在此地居住,且符合《山东省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可以办理落户,具体落户问题可咨询南大街派出所户籍室,咨询电话625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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