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50428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是今年的转业军人,家属随调一起回烟台,属于全迁户,目前无任何住房,根据军队转业军人住房保障办法[2000],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想咨询一下流程:是去军转办登记申购还是去房改部门申购?烟台有什么具体的政策么?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国家以前有过军转干部可以优先购买安置地方政府经济适用房的规定,我市过去也曾由市军转办牵头,向转业干部群体定向供应过几批经济适用房。但近年来,我市已全面停止经济适用房建设,没有在单独定向供应。鉴于此,您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申请住房保障。今后,国家、省、市如对军队转业干部群体有特殊政策,您可以向牵头单位军转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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