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66630的网友留言投诉:我是外省的,现已经辞职,要回老家,临走前要提取公积金,莱山公积金管理中心问我是不是农业户口,现在国家都实行户籍改革了,为什么莱山这边公积金还要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这是不是不支持国家的大政策,做地方的小政策?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合同后未再就业可以提取公积金,这是烟台市的一个放宽提取条件(其他地市很少有这条件)。山东省是2004年10月起取消了农业非农业的划分,其他各省市情况应该都差不多。考虑到该政策已执行多年,暂未取消。工作人员先问您是否是农业户口,如果是的话,这条件的手续比较简便。如果这条不符合,那看是否符合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提取政策,并不是要求必须是农村进i务工人员。如果是外地户口离开烟台: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外地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交给原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另持一式三联加盖公章的提取单。注:如果外地工作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只能办理转移。提示:从5月28日起符合条件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到个人银行账户。单位来办理时,携带符合提取的材料及盖公章的个人银行信息采集表。表上填写职工在7家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恒丰、光大7大行)之一办理的I类借记卡号、开户行准确完整名称,银行联行号、个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