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之韵诚辉物业对不装修的业主同样收取保证金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18-10-12 1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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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76644的网友留言反馈:八月,莱山山之韵小区通知交房,小区诚辉物业要求业主必须在交纳物业费、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之后才可以验收房屋交钥匙,对于并不打算装修的业主同样收取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已经电话向莱山物业科反映,回复已经找了诚辉物业的工作人员,而工作人员说要和领导反映。住建局的相关领导,请帮忙解决问题,你们不应该是管理规范物业的行为么,难道还是要和他们商量吗?

  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建设局对此回复:尊敬的业主,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烟价〔2015〕79号)第十九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施工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对装修保证金、装修工人出入等进行约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该问题已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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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张羽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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