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房贷款未还清再买房可否用公积金贷款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18-10-15 09:25:00
A+A- |举报纠错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76516的网友留言咨询:目前在开发区商贷有一套住房,商贷还有31万未还清。未使用公积金贷过款,请问在其他区购买另一套住房想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是什么政策?之前的商贷是否需要全部还清?是否算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利息是多少?麻烦解答,谢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此次购房认定为家庭的第二套住房,首付最低40%,利率上浮10%。只要您家庭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且前次贷款不是巨额负债(通常30万以下)就可以申请。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3。25%,五年期以下(含)2。75%。

扫一扫,用手机看新闻!
[ 责任编辑: 张羽涵 ]
相关新闻
推荐楼盘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