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99976的网友留言投诉:您好,我是芝水小区的业主,入住10年以来楼道里面的卫生,电费,都是自己负责的,物业给我们一张卡楼道里的电没有费了就自己交钱充上。楼道里面的灯坏了找他们反映也没人管,楼道里面的卫生也没有人打扫。每年的物业费和垃圾费都一分不少交的,我查了一下物业费应该包含楼道里面的电费和维护费,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处理。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本局工作的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