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99345的网友咨询:我的户口在开发区,去年在芝罘区买了一套房,但至今没有办出房产证,买房时也没有通过房管局备案,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落户吗?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来信收悉。对于您来信中咨询的情况,现回复如下:跨区申请购房落户需要提交房产证(不动产证)。没有房产证,有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也可以申请。诉求人可以咨询房产交易中心,能否取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特此回复,感谢您对烟台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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