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03591的网友留言咨询:我在牟平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主一直没把户口迁走,导致我和小孩的户口一直迁不进来,联系原房主一直不配合,现在不接电话了,想问一下是否可以不通过原房主重新做一个户口本,把原房主的户口空挂。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公安机关户籍管理一个房号只允许一户存在,户籍迁移需经本人同意。房产买卖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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