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将房子过户给父母养老 需要交哪些税费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19-03-22 1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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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05501的网友留言咨询:儿子名下有套房,父母名下没有房子。儿子已成年并且在外地工作。儿子为了孝敬父母,意欲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父母,让父母以房养老。请问在过户过程中要交哪些税费?大约是多少?

  烟台市税务局对此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赠与方式:直系亲属之间住宅赠与,赠与方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受赠方需要缴纳印花税和契税,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契税税率为3%;

       2、买卖方式:如果为住宅的话,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购买不足2年的按照销售额/1.05*0.05计算缴纳,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计征,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计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计征;个人所得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交易价格(不含增值税)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不含本次交易的增值税)和有关合理费用后差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1%征收率缴纳,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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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张羽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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