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商贷买房 四年后卖掉 现能否公积金贷款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19-04-10 14:59:37
A+A- |举报纠错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09451的网友留言咨询:2006年商贷买的房子,2010年将其卖掉,并且2010年开始缴纳公积金,请问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对此回复: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如果现时您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产且只贷过一次公积金,此次购房认定为您家庭的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40%,利率上浮10%。

扫一扫,用手机看新闻!
[ 责任编辑: 张羽涵 ]
相关新闻
推荐楼盘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