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09451的网友留言咨询:2006年商贷买的房子,2010年将其卖掉,并且2010年开始缴纳公积金,请问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对此回复: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如果现时您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产且只贷过一次公积金,此次购房认定为您家庭的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40%,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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