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14762的网友留言投诉:蓁山花园在规划上一直属于开放小区,小区停车应该属于业主共有。近年来小区物业一直私划停车位,乱收费,而且小区路坑坑洼洼。小区内居民楼前后绿化已经全部改成停车场,收费一年700!近期在主干道旁的楼间距中加了隔离墩,为了钱不惜影响住户交通,影响消防通道,对这种违建应该拆除处理。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本局工作的支持,关于您反映物业收取费用的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议您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