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26011的网友留言咨询:芝罘区康和新城地下停车场属于哪一类人防工程?是否有审批手续?产权归属谁?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是否有产权证?
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按国家规定,芝罘区康和新城小区中建设了一部分人防工程,该项目已完成人防审批和验收手续。2、法定义务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其产权。3、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平时可由投资者使用管理,也可对外租赁,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人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