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准用房违规加码收费 山东通报13起典型问题

来源:大众日报微信  作者:  2019-08-18 12: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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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

  菏泽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东明县交警大队办公室原主任刘洪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刘洪义在任东明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股级干部)期间,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9年2月15日,刘洪义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明县交警大队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郓城县公证处原主任刘守元违规发放考勤费、电话费、质检补助费等问题。 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刘守元在任郓城县公证处负责人、主任期间,擅自决定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5名工作人员发放考勤费,人均领取1800余元。同时,刘守元以业务繁忙、需加班加点审阅公证文书及卷宗为由,擅自决定为其本人发放电话费及质检补助费46000余元。为解决加班用餐等不便入账报销的费用,刘守元以燃油费、电脑耗材的名义,变通入账共计47000余元。上述费用均列入单位会计账目报销。2019年4月29日,刘守元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昌市场监管所指导员冯国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9年1月25日上午11时许,冯国华带领本所工作人员驾乘执法车辆在市场巡查过程中,办理购买电动车个人私事。2019年6月27日,冯国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德州

  德州市齐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刘桥镇小李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后喜虚报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 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郭后喜任小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亲属名下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小麦直补款共计44583.75元,用于个人家庭日常生活支出。2019年6月,齐河县纪委给予郭后喜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潘店镇李杨村党支部书记李洪喜违规加码收费问题。 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李洪喜任潘店镇李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向村民收取水费过程中搭车加码,四年间共多收取水费86057元,用于村务开支。李洪喜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潘店镇党委给予李洪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仁里集镇大王管区原总支书记胡永生违规向管区村庄收取费用问题。 2013年至2016年,胡永生任仁里集镇大王管区总支书记期间,通过虚开工程施工费单据的方式违规向该管区马庄村收取费用5918元,其中1000元用于支付管区整修沟渠费用,4918元用于管区日常开支。2018年12月,齐河县纪委给予胡永生党内警告处分。

  青岛

  近日,青岛市纪委通报了4起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通报如下:

  市南区城市建设局建设管理科科长魏增宏、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张述鹏在有关奖补资金发放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魏增宏、张述鹏在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发放过程中,工作不主动不负责,作风拖沓、效率低下,致使本应及时发放给居民的奖补资金滞留数月才发放到位,造成不良影响。魏增宏、张述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移风店国土资源所有关工作人员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 2016年至2019年,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移风店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徐方胜、李秀京、王方孟违规将本应免费办理的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登记业务,指定徐方胜亲属等人代办并收取费用,增加群众负担。徐方胜还存在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不到位、造成群众办事多跑腿等问题。该所原所长郑瑞尧和现任所长王友刚,对上述问题未及时制止、纠正,负有失察失责的领导责任。徐方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收费被追缴;李秀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方孟受到警告处分,郑瑞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友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中云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李满森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2017年7月,李满森任阜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期间,履职不力,未及时发现、查处某网点房违法扩建问题,致使其建成营业;在处置过程中,仅凭违建者提供的评估报告,自行认定该违建因安全问题不能拆除,并作出没收及罚款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李满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度市店子镇政府、国土资源所有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力问题。 2018年12月,平度市店子镇南宋家庄村花费财政资金建设在一处污水湾坑上的村民休闲健身广场,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被拆除。在该项目建设及处置过程中,店子镇政府审核把关不严、工作部署不到位,未采取妥善处置措施;国土资源所履行巡查、监管职责不力,执法简单机械、搞一刀切,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引发群众不满。该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崔明禄,经管统计审计服务中心主任毛国刚,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邢付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

  近日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7年,峄城区峨山镇审统站站长孙磊在对该镇行政村负责人进行任期审计过程中,未按工作要求对“上级惠农资金”进行审计便出具审计报告,工作流于形式、履职不到位。孙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1月,台儿庄区张山子镇环保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镇官牧山多处石灰窑存在非法生产问题后,未按要求将该问题上报并移交处理,造成不良影响。该镇环保所所长李亚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1月,时任邳庄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冯现军,未认真履行危房改造房屋验收职责,致使个别村民以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冯现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新锐大众、廉洁青岛、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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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都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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