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的荒地被征用后 是否有补偿措施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19-10-18 10: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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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71701的网友留言咨询:领导你好,咨询一下农村人在村属荒地上开荒种植的苹果树,已经种植了20多年。如果被征用有何补偿措施?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此回复:您好!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按照原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标准执行。其中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付给村集体,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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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张羽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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