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78613的网友留言投诉:潮水镇一违章建筑前段时间已经拆除,可是这几天又重新建起来,直到今天一直在施工,没有任何人阻止,地点在潮水镇泊子村路口往南,原来是卖煤的,希望领导能够关注一下。
烟台市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回复: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潮水镇泊子村违建问题,经潮水执法大队调查,当事人在此地块原有一处砖混房屋,该违法建设属于农地非农化违建治理范围内,为潮水镇政府自拆项目,按照前期违建治理要求应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已于2019年3月拆除整改完毕。2019年9月30日,经我大队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又擅自在该地块上重新搭建钢结构。对此,我局于2019年09月30日对其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其仍未停止搭建,潮水大队执法队员对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多次责令其自行拆除已建的钢结构房屋,但当事人拒不配合,仍未拆除违法搭建的钢结构房屋,现正按照程序推进。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大队将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加强事后巡查防止已拆除的违章建设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