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莱阳往开发区迁户口需要准予迁入证明吗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20-04-03 08: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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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08710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从莱阳往烟台开发区迁户口(购房立户),需要开准予迁入证明吗?可以介绍一下具体流程吗?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烟公通〔2018〕94号《关于下放调整部分户口登记核准事项的通知》规定:.烟台市内跨区县因购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材料齐全、真实且符合规定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审核当场办结。您只要携带户口迁移所需材料至迁移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不需要迁出地派出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警务大厅户籍咨询电话:0535-6380923。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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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张羽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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