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烟台红心物业栏目!今天是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 烟台物业大观察 >> 政策法规

本月“红心物业建设规范”正式施行 业主成立“业委会”步骤更清晰

2020-07-30 10:04 来源:烟台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 字号:【字号: 打印本页

  “业主如何成立业委会?”,上周本报刊发《烟台下发全省首个“红心物业建设规范”》之后,记者接到众多读者提问。事实上,在前期物业大调查期间,业主们最为关心的也是这个问题。本月10日,已下发的《红心物业建设规范》(下称:物业规范)正式实施。本期,结合“物业规范”的要求,讲一讲成立业委会的那些基本要求。

  “规范”理顺行业管理脉络

  “物业规范”之所以备受期待,根源是在行业管理框架内,在基层管理的每个节点都设立了专属机构。

  规范要求,市物业行业党委成立后,在县市区成立行业党委,在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书记的“红心物业党建联盟”,并且明确1 个业务科室承担联盟日常工作。

  街道下辖的社区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下称:环物委),并由环物委组织牵头,在小区设立党支部、业主委员会,以及后续的针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工作。由此可见,党建引领下的这一组织链条,明确了物业行业管理的各层级职能。由于链条是物业行业管理部门,因此在这个链条内解决问题,比其他任一渠道更高效也更便捷。

  先要小区成立党支部

  也只有有了上述组织链条,业主要在小区成立业委会才会更加顺畅。

  “物业规范”明确规定,“社区环物委应建立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每月例会制度,商讨研究解决日常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

  由此可见,社区环物委是承担小区党支部和业委员的建立,以及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纠纷的重要环节。

  业主在申请成立业委员之前,先成立业委员筹备组。由筹备组提出业委员成员结构的建议,其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60%。

  因此,想在小区成立业委员的成员,先遵循环物委安排,主动配合成立党支部为好,便于在业委员成员当中确定党员比例。

  业委员运转有了依据

  业委会如何参与小区管理?“物业规范”当中也有明确要求。

  首先,业委会在环物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受小区党支部的指导发挥作用。

  业委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3 人以上单数组成,业委会委员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

  在这一组织框架下,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聘请物业公司提供服务。

  同时,为保障物业公司权益,社区环物委将定期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相关矛盾和纠纷。正如前述,物业行业党组织的建立,也是行业管理职能的前移。这一机制,在充分保障业主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物业公司在规范经营的前提下的权益保障。最终实现,矛盾在终端化解,权益在规范中落地。

初审:王紫萱
复审:刘雪平
终审:杨淑华

主办单位:烟台市物业行业党委 烟台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胶东在线网站

鲁公网安备370613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