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采取收取特约服务费等巧立名目加收物业费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20-09-17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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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56831的网友留言投诉:请问监管部门,现在一些物业采取收取特约服务费等巧立名目加收物业费的问题,是不是所有物业公司都可以捆绑所谓的特约服务费,变相提高物业收费?捆绑收费违不违法?监管部门有没有监管责任?怎么监管?是准备让所有的物业以后都捆绑一个特约服务费变相提高物业费吗?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对此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依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协商约定;国家、省对其他服务收费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实行其他管理方式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对于物业收取业主其他服务费的问题,我局多次约谈该物业企业,要求其不得强制收取,物业企业也承诺不强制收费。如您再有疑问请拨打电话6699769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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