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人,这些“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新规,你要知道!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21-01-02 09: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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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12月31日讯(记者 邬勇 王向荣)12月31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重点解读《烟台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会上,有记者提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形成的收入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请问对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执收部门、缴库要求以及票据管理方面做出了哪些规定?烟台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福勋回答。

烟台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福勋

  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缴工作,依据合同的约定督促受让方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及时上缴国库。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具体缴库办法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收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者税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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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尹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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