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烟台红心物业栏目!今天是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 烟台物业大观察 >> 政策法规

业主交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什么用途?

2021-09-23 11:18 来源:胶东在线 字号:【字号: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等有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初审:王紫萱
复审:刘雪平
终审:杨淑华

主办单位:烟台市物业行业党委 烟台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胶东在线网站

鲁公网安备370613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