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费可用于已核算入服务成本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不含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包括垃圾收集费、垃圾清运费和无5害化处理费);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和计量装置)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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